| 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 | ||||||||||||||||||||||||||||||||||||||||||||||||||||||||||||||||||||||||||||||||||||||||||||||||||||||||||||||||||||||||||||||||||||||||
| 2007-0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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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一、西部大开发进入新阶段 2000至2005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6%,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7%。累计新开工70个重大建设工程,投资总规模约1万亿元。新增公路通车里程2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853公里),新增铁路营运里程近5000公里,新增电力装机4552万千瓦,新增民航运输机场10个,青藏铁路、西电东送和西气东输等重大建设工程相继建成。宁夏沙坡头、广西百色、四川紫坪铺等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塔里木河、黑河等专项治理工程进展顺利。西部地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1600万公顷,实施生态自然修复面积2800万公顷,累计完成退耕地还林526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765万公顷,退牧还草1933万公顷,易地扶贫搬迁120万人。油路到县、送电到乡、广播电视到村、村村通电话、农村能源、人畜饮水、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两基”攻坚计划全面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逐步增强。人才开发工作得到加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最快,发展效益最好,综合实力提高最为显著,城乡居民得到实惠最多,为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奠定了重要物质基础和良好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面临难得的机遇。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为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西部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国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国家将继续加大建设资金投入、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扶持力度,有利于加强西部地区薄弱环节,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三是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速升级,有利于推进西部地区能源矿产等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四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形成和实施,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推动西部地区与东中部地区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五是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利于西部地区以改革促发展,增强动力和活力。六是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实施,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西部地区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与周边国家、地区经贸合作的领域和空间。 西部地区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发展差距还在扩大。基础设施依然滞后,尤其是西南地区交通条件亟待改善,西北地区水资源严重缺乏。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十分繁重,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占国土面积比重高,生态补偿机制还不健全。自我发展能力特别是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链条不长,影响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三农”问题和城乡就业矛盾尤为突出,扶贫开发工作十分艰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偏低,人才不足和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西部地区幅员辽阔,人口分散,承担着守土戍边的重任,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行政成本很高。改革攻坚难度大,国有企业改革滞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重仅占全国的3%左右,发展观念和体制机制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实施西部大开发在资金投入、人才开发、法制保障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 西部大开发事关全局,任重道远。必须充分认识西部大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抓住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进,艰苦奋斗,将西部大开发不断推向前进。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坚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突出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在发展中逐步解决西部地区面临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着力转变增长方式,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调整结构,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西部地区切实步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 --坚持夯实长远发展基础,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科技教育发展。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继续开工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项目;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加重视发展科技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坚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突出重点地区优先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发挥资源和劳动力等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整体技术水平、综合竞争力和经济实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经济带、重点城市率先发展、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优势产业。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稳定提高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加快特殊困难地区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合理引导人口有序转移,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 --坚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公共财政配置重点转到为全体人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提高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更加注重加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和人才开发等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更加注重稳定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公共安全。 --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加大国有经济改革力度,大力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创造有利于加强东中西部区域合作和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与全国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6%以上,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问题。 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交通通信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新增公路通车里程20万公里,建设农村通乡沥青(水泥)路11万公里;铁路路网总规模达到35000公里;重点大中型机场的扩建、迁建和一批支线机场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邮政和电信业务进一步改善,大部分地区实现普遍服务。水资源开发和节约利用取得成效,一批水资源开发和配置重点工程开工建设,节水农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大幅度减少,灌溉用水总量实现零增长。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100万千瓦。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基本遏制。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下降2%,治理“三化”草原1.1亿公顷,国家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 重点地区和重点产业的发展达到新水平。重点经济带的集聚效应得到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明显提高,重要资源富集区建成一批优势资源开发及加工基地,重点边境城镇地区开发开放,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能源及化学工业、优质矿产资源开采及加工、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重大装备制造、高技术产业和旅游等六大产业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建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基地。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成效。“两基”攻坚计划全面完成,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通广播电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缓解,适宜地区户用沼气普及率明显提高,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基本完成,所有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以及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通公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体农民,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地级城市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居民人均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东中部地区的差距逐步缩小。 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快中低产农田改造和基本口粮田建设,稳定提高一批重点区域性商品粮基地产量。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田水利和牧区水利建设,积极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67万公顷,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 积极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重点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稳定发展生猪和禽蛋生产,大力发展奶业和牛羊肉、优质细毛羊生产以及地方特色畜牧业。加强地方特色产品原产地保护。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率超过30%。加快建设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配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力度。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能力。推进农业高技术产业化,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继续实施星火计划,加强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0%左右。商品良种覆盖率平均增长15个百分点左右。 (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解决重点区域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建设通乡通村道路。积极发展农村沼气等清洁生活能源,启动农村水电增收解困工程。完善农村电网,大力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改善边远地区邮政网络设施,实施“金农”工程,建设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向基层地区延伸。加强村庄规划,改善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加大对古镇、古村以及有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的保护力度。 (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完善扶农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逐年增长。 拓展农业增收渠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中心,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发展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其贸易。 努力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加快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大力支持发展产业集中、人口聚集的县域经济。加强城乡规划、城镇管理、就业服务等工作,鼓励和支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有序促进农村人口转移和劳务输出,增加农民务工收入。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增加扶贫投入,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快开发式扶贫步伐,提高扶贫效率。积极推进产业化扶贫。继续实行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东西协作扶贫、科技和智力扶贫、国际交流与合作扶贫等方式。对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实行易地扶贫。加强对边远高寒山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三峡库区等地区特殊困难人口的社会救助。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在扶贫开发、农业开发的项目和政策上,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倾斜。 四、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重点抓好通道建设,构建联通东西、纵贯南北、对接城乡的大通道、大网络。公路建设,继续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西部路段项目,建成"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西部地区路段和西部开发8条干线公路,加快推进"油路到乡"和"公路到村"建设工程。铁路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通达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通道、西北与西南地区通道和沿边境对外国际运输通道以及大型铁路枢纽建设等重大工程,扩大路网覆盖面,完善路网结构。民航建设,优化民用机场布局,提高机场密度,以促进旅游资源开发、改善边远地区交通条件和加强国防交通为重点,新建和扩建一批机场。内河航运建设,加快航道治理和渠化,建设一批重要港口,改善航运条件。完善广西沿海港口设施。加强油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建成西油东送成品油管道,适时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和陆路进口油气管道。 (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开工建设一批水资源开发、调配的重点项目。继续做好亭子口水利枢纽和沙坡头灌区、升钟灌区、桂中治旱等大型灌溉工程的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适时开工。加快农村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建设。稳定提高严重缺水地区供水保障水平,优先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问题。进一步加强重要河段、重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搞好山洪灾害防治。继续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 (三)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西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网络覆盖率,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和医疗等信息综合应用。加强重点城市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建设,逐步开展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形成中央到西部省区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扶持面向企业、行业和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建设。继续提高西部地区的电话、电视普及率。 (四)改善重点区域基础设施。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继续建设一批供水、供热、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改造城市供排水、供热和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网。加快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设施。加快优势能源、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重点地区供排水、环保以及对外通道建设步伐。建设和完善重点边境口岸地区基础设施。 五、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一)优化发展能源及化学工业。充分利用西部地区水能资源、煤炭资源、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的优势,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集中布局,提高优势资源加工增值比重,加快建设若干国家重要的水能、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工业开发、接续基地和重要能源化工产品加工基地。 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稳步推进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合理布局并加快建设煤电一体化重大项目。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煤制油、甲醇、二甲醚等项目试点,择点建设煤化工基地。 积极发展电力,有序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统筹兼顾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和当地经济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大型水电工程和大型煤电基地,加快建设西电东送三大输电通道和跨区域输变电工程。 适当扩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当地转化和加工增值,抓好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和大型炼油、乙烯、芳烃、化肥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青藏地区、鄂尔多斯盆地等主要含油气盆地综合调查研究工作力度,加强新疆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 (二)集约发展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及加工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建设若干有色金属、稀土、钢铁等优势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基地,培育若干以重要资源开发加工为主的矿业经济区。增加西南“三江”地区等重要成矿区开展调查评价的资金投入,加大铜、铝、铅、锌、镍等优势有色金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合理开发资源,鼓励发展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和新型合金材料。有条件的地区,有序发展铝电联营。进一步提高稀土、钒钛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发展并形成若干大型钾肥、磷复肥生产基地,优化发展氯碱、磷化工等基础化工原料。发展高速铁路用重轨、大口径优质无缝钢管、优质合金钢材和精密合金钢材等特殊钢材。根据市场需求,推进重点钢铁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业。充分发挥西部地区独特的农牧业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并形成一批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着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品牌,重点扶持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
(四)着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西部地区重大装备制造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加快发展具有核心技术、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逐步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级研发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核电装备制造、重型燃机、大型冶金化工成套设备、重型机械和大型工程施工成套设备、汽车、摩托车、内燃机、环保成套设备,输变电成套设备,大型数控机床、数字智能型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水力及风力发电成套设备等。 (五)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形成若干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软件、网络通信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音频视频产品等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能源产业,有色金属和稀土等高性能材料产业,现代农业,航空航天产业,新能源产业。进一步发挥陕西杨凌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和四川绵阳科技城的创新带动作用,提高各类高技术产业园区创新能力和孵化能力,着力提升一批科技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的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六)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大力培育和开发具有西部特色优势的国际国内知名旅游景区和线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推进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重点开发一批跨区域旅游区。继续发展红色旅游,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产品。鼓励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探险旅游、边境旅游、科普旅游、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等专题旅游。加强保护、合理利用文化自然遗产资源,推动国家重要风景区可持续发展。 六、引导重点区域加快发展 (一)推进重点经济区率先发展。要在城市建设、土地管理、人口及劳动力流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产业布局等方面,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加快建立分工合理、协作配套、优势互补的成渝、关中-天水、环北部湾(广西)等重点经济区,成为带动和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鼓励南贵昆、呼包银、兰(州)西(宁)等区域依托交通干线,加快形成有特色的城市带。 (二)鼓励城市圈集聚发展。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及地区中心城市工业化水平比较高、人口密度较大、知识资源丰富、地理区位条件优越、交通相对便利、自然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等综合优势,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发挥聚集效益和带动作用。支持各类国家及省级开发区提高生产制造层次和利用外资水平,带动城市圈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际物流中心和设立保税区,着重发展贸易加工业。 (三)引导资源富集地区集约发展。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约开发,综合利用,按照资源赋存条件优良、国内外市场需求旺盛、大规模开发利用条件基本具备等要求,推进优势资源富集地区有序开发,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加快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形成一批我国能源、矿产资源重要接替区。开展矿区生态修复,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 (四)推动重点边境口岸城镇跨越发展。依托重点边境口岸,改造一批以集散能源、原材料、特色农产品、粮食、棉花等资源性产品为主的商品市场和物流园区,促进优势产品出口。加快建设边境经济合作区、互市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积极推进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边境口岸设施,完善边境贸易政策,提高通关效率,便利人货往来,逐步形成完善、规范的边境加工贸易体系。 (五)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大财政对民族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和财政性投资力度,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困问题,努力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水平,积极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加强对口支援,完善和落实支持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的政策。
七、坚持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一)巩固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继续实施一批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按照巩固成果、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落实退耕还林“五个结合”配套保障措施,努力解决好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长远生计问题;国家安排退耕地还林还草任务13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任务233万公顷,主要安排在西部重点地区。适当加快退牧还草建设步伐,重点推进严重退化草地治理,安排退牧还草任务5000万公顷。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土保持、三峡库区生态治理等工程。加强防沙治沙工作,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好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甘肃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推进实施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加强青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 (二)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继续加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和滇池水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支持西部地区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解决好地质灾害、地下水平衡、“三废”污染治理等问题。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建立健全三峡库区等重点区域灾害性天气和地质、地震灾害监测、预报、应急和防治体系。 (三)强化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强化能源、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重点抓好开采节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和先进技术开发推广节能,努力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组织开展重点城市、行业和园区循环经济试点,鼓励发展三峡库区等区域高效生态经济。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大力提高资源回采率,综合利用废渣及尾矿等工业废物。重点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不断扩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领域,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达到20%以上。切实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加快推进国土整治,强化土地整理。 (四)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的规划,提高优化开发区域的增长质量和效益,有序转移占地多、消耗高、污染重的产业和项目。促进重点开发区域形成新的增长极,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对划为限制开发区域的重要水源涵养和水源补给区、天然林保护及生态多样性丰富地区和水土流失严重、沙漠化、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域,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地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对划为禁止开发的区域,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加强依法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实施与形成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区域政策,改革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八、着力改善基本公共服务 (一)优先发展教育。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学杂费,扩大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覆盖面,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降低初中阶段辍学率,加大扫盲工作力度,确保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并巩固成果。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启动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建立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办好一批重点专业和学科,继续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鼓励和支持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和联合办学、联合研究等交流与合作,加快西部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加强对应届中学毕业生的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在职职工、中学毕业生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着力推进教育公平。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大力提高农村地区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比重。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落实经费保障,重点支持乡镇卫生院以及贫困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的县医院、县中医(民族)医院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突出抓好碘缺乏病、地方性氟(砷)中毒、大骨节病、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加大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三)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实施西部科技能力建设工程。依托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快建设重点地区科技创新体系。依托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和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有重点地支持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产业技术试验设施。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提高国家财政性投入比重,吸引和动员各方面力量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西部科普专项工程。 (四)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实施西新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抢救性文物保护、重大文化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保护发展民族民间体育。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优势,加快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 (五)提高人民生活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维权体系,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改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机构条件,为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服务,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巩固和扩大“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的成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障水平,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加快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对滑坡、泥石流和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治,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切实抓好煤炭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 九、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优化人才开发体制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机制。大力培育人才市场,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市场建设项目,扶持建设一批有竞争实力的人才服务机构,增强人才服务、人才开发的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企业研发中心、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等在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和功能,搭建科技型人才创业平台。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各类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逐步改善到西部基层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的社会福利,建立健全留城或原籍子女上学照顾制度。鼓励和支持设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西部人才开发资金渠道。对西部开发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 (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开发力度。重点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具有战略眼光的中高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大批擅长经营、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一大批勇于创新、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级科技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以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加快建立一批创新型人才开发和培养基地,国家在审批学位点和安排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资金时,要向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倾斜。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重点,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继续实施西部地区管理人才创新工程和西部地区千名学科带头人等高级人才开发工程、公派出国留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继续开展新疆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 (三)强化农村和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围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和社区建设,抓紧培养稳定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在西部地区的实施规模。组织实施人才对口扶贫计划和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等人才开发项目,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推进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四)鼓励支持人才交流和合理流动。加强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引导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干部交流机制,加大县处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鼓励东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西部地区开展联合办学,合作研究。继续组织实施“博士服务团”、“高级专家西部行”、高层次专业人才援西工程等一批人才交流专项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建功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开发的支持力度,调整和完善人才对口支援机制,进一步做好对西藏、新疆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开发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对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扶持和宏观引导,鼓励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继续组织和指导在外留学人员到西部创业或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服务。 (五)加强各类人才培训。编制和实施“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省市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提高人才培训质量,加大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对口培训的规模。利用好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等远程网络开展各类人才远程培训项目。加强人才开发培训基地和农民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西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十、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一)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互动。以市场为导向,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和市场分割,引导和支持东中部地区各类生产要素向西部地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鼓励东中部地区设立各类区域合作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各类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和行业性组织,引导东中部地区企业向西部地区实行产业转移,积极参与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优势产业发展和特色资源加工基地建设。继续加大东部地区和中央单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的工作力度,支持发达地区探索对口帮扶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新机制、新方法、新形式,不断提升对口支援的层次、深度和水平,加强全国对西部老少边穷地区的社会捐助工作。加强人才开发、技术合作、信息交流等领域的区域合作。积极引导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到西部地区设立分公司(企业)和代理机构,推动当地跨越式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加快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正确引导外商投资方向。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拓展招商引资渠道,规范市场秩序,发挥西部地区资源、产业、劳动力等优势,提高西部地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能力。把利用外资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和扩大对外经济贸易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国外各类资金、技术和人才,鼓励和支持外商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投向金融、旅游、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保产业、特色农业生产及加工等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在有条件的城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研究制订西部地区外资企业境内外上市和以中外合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方式吸引外资的管理办法,支持国外创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进入西部地区。修订完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对于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在市场准入资格、准入程序、业务范围、税收、土地供应等方面依法实行优惠政策。 (三)构筑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平台。积极参与我国与东南亚、东亚、中亚、东北亚地区各国的双边、多边投资贸易合作,探索边境地区开发和对外开放的新模式。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全面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上海合作组织、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等区域合作,扎实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建设步伐。共同推进跨境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加快“亚欧大陆桥”、“西南大通道”建设,以重点边境口岸为桥头堡,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国际走廊,推进形成陆港联运的国际通关机制。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西部地区有条件的企业以多种形式在境外投资,参与对外贸易、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科技人才和文化交流、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四)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家安排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各类国外优惠贷款和技术援助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适当加大对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等的支持。不断创新国外优惠贷款利用方式,积极探索利用国外优惠贷款与国家预算内建设资金投入配套使用的方式和途径。 (五)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重点建设和改造一批以产品出口为主的商品交易市场,促进重点城市、边疆地区产业集群的形成。完善进口税收等政策,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等产品进口,优化西部地区进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对外开放,依托大中城市、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边境口岸地区,大力支持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建立适应西部地区实际的服务贸易监管和促进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质量、层次和水平。鼓励外资参与软件开发、跨境外包、物流服务,以及金融服务、保险代理、会计、审计、工程设计、城市规划、信息咨询等。支持在成都、重庆、西安等城市建设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注重发挥民族风情、人文历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打造西部地区民族文化服务贸易品牌,推动有特色、有优势的民族文化产品出口。 十一、建立健全西部大开发保障机制 (一)国家政策扶持机制。加快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继续保持中央财政支持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充实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支持方式。进一步增加对西部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制定以产业为导向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采取投资税收减免,再投资返还等方式,对能源、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实行税收优惠。中央政府投资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在义务教育、基础科学、公共文化、公共卫生、人口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减少贫困、公共安全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由国家投资或需要国家批准或核准的重点产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西部地区。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对西部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三峡库区以及资源枯竭型城市等区域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金融服务支持机制。加快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鼓励各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混合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股权信托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的金融支持。采取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强对金融机构参与西部大开发的财政政策支持,扩大国家政策性银行对西部地区的信贷规模。推进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继续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推进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扩大西部地区直接融资规模。对境外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更便利条件。 (三)企业发展激励机制。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消除制约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放宽和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改进和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准入,加强监管,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中央企业与西部地区各类企业的联合,通过股权置换和相互参股等多种形式,实现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企业切实增加技术开发费用,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性支持。积极推进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合理解决历史遗留的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退出市场问题。 (四)资源合理开发机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重要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产品价格。加快改革资源税征收制度,理顺资源税费关系。按照规范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各类矿山,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度。完善土地管理体制,依法保证重大项目建设合理、节约、集约用地,适当照顾利用荒山、荒坡进行重点建设的用地需求,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国家集中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重大工程区倾斜。加大西部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的资金投入。 (五)政府协调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正确履行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权责。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观念,改善政府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开展跨行政区域的重点经济区规划工作,加快建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切实保护国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改善投资环境。组织和引导市场经济主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地方经济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六)规划有效实施机制。进一步强化西部大开发综合协调机制。规划提出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列为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自然生态修复等任务,主要运用国家公共资源确保完成;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任务,主要通过中央政府投资支持完成;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开发、人才开发等任务,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完成。完善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针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国家有关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并对重要规划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切实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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